關于G56杭瑞高速新建余杭九峰互通立交工程
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情況公示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》、《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管理辦法》(國家環保總局令第13號)和《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》(國環規環評[2017]4 號)等有關規定,建設單位是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責任主體,應當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,組織對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進行先行驗收,編制驗收報告,公開相關信息,接受社會監督。
按照上述法律法規的規定,杭州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 20日在杭州組織召開了G56杭瑞高速新建余杭九峰互通立交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議,會議成立了驗收工作組,出具了驗收檢查意見。驗收工作組認為:G56 杭瑞高速新建余杭九峰互通立交工程環保手續齊全,執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和“三同時”管理制度,基本落實了環評報告和環評批復所規定的相關環境污染防治措施。經現場檢查及審核驗收調查報告,驗收工作組認為在落實后續要求后,建議通過該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。
杭州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根據G56杭瑞高速新建余杭九峰互通立交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報告、驗收組現場檢查意見對相關要求進行落實并于2019 年11月28日對本項目進行驗收,驗收結論:G56杭瑞高速新建余杭九峰互通立交工程環保手續齊全,執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和“三同時”管理制度,基本落實了環評報告和環評批復所規定的相關環境污染防治措施。經現場檢查及審核驗收調查報告,同意通過該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。
現將本次驗收情況予以公示,公示期為2019年12月2 日至2019年12月27日,共 20個工作日。詳見附件。
附件: